无铁硫酸铝为白色结晶体且易溶于水,不溶于醇,水溶液呈酸性,在选择无铁硫酸铝作为混凝剂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:
1、无铁硫酸铝混凝效果佳
在同等特定的原水水质、处理后水质要求和特定的处理工艺一致条件下,可以获得极佳的混凝效果;
2、无毒害作用
在应用于处理生活饮用水时,所选用无铁硫酸铝混凝剂不得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成分;当用于产业化生产时,所选用无铁硫酸铝混凝药剂不得含有对生产有害的成分;
3、货源充足
应对所选用的无铁硫酸铝混凝剂货源和生产厂家进行调研考察,了解货源是否充足、是否能长期稳定供货、产品质量如何等;
4、成本低
当有多种无铁硫酸铝混凝药剂品种可供选时,应综合考虑药剂价格、运输成本与投加量等,进行经济比较分析,在保证处理后水质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使用成本;
5、新型药剂的卫生许可